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麓山景区标牌及宣 传制品服务外包项目磋商邀请公告发表时间:2026-08-17 10:10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的委托,对麓 山景区标牌及宣传制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麓山景区标牌及宣传制品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编号:HNCDCG20260811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麓山景区标牌及宣传制品 服务外包项目,实行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后期维护一体化全包服务,包含景区各类标 识标牌、宣传物料、广告喷绘、展示器材、环境布置、专项设计等全部内容。服务范围覆盖 景区全域导视标识、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站点站牌、宣传广告、活动物料、设计等各项内 容,所有货物均包含深化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现场安装、基础施工、 成品维护、售后整改等全流程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488031.92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 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 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 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 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 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内任 意一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磋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每日上 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 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 8楼D座】获取磋商文件。凡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不属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其磋商相 关权益不受保障。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B 座】。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 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 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58号麓山景区管理处 联系人:刘雅静 电话:0731-822726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人:黄群、彭伟 电话:0731-84310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