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泉路(智星路-国检中心)道路工程全过程 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25-06-16 16: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泉路(智星路-国检中心)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印 发《湖南湘江新区2025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湘新发〔2025〕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湘江通用航空发展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湘江通 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 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泉路(智星路-国检中心)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 询(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位于湘江科学城大王山西片,东起在建国检中心(白 云城际主干道起点),西至智星路。 2.3项目概况:白泉路(智星路一国检中心)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湘江 科学城大王山西片,东起在建国检中心(白云城际主干道起点),西至智 星路,项目总净用地面积约7.0万平方米,道路长度约1750米,路幅 宽40米(包含上跨长潭西高速桥梁1座,桥梁总长预估700米,跨径预 估大于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具体建设内容、规模以最终审 定的方案为准)。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56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批复 金额为准。本项目招标金额为662.41万元,其中勘察服务费61.88万 元,设计服务费600.53万元。 2.4服务期限:850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120天,施工阶段服务 730天,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包含道路、桥涵通道、建筑物、边坡、基坑等的初步 勘察、详细勘察。(初步勘察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详细勘察在初步设 计阶段完成)。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的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 整及变更、配合进行智星路标高调整规划入库等相关工作等。包括相应 阶段的设计估算、概算,配合第三方概算及预算编制、全过程出图及报 建评审配合等,检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案编制、配合专项方案编制、配 合土方调配方案编制、配合交通疏解方案编制(经甲方确认后可由甲方 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编制)。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 书。(其他)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 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 两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 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 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 人。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 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5-06-16起)不少于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备下列(1)、(2)业绩要求中的任意之一, 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 程费不少于10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和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18万元的工程勘察 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 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 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 担本项目设计服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 绩。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 程费不少于10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从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 10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 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至少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 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 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 “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 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 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者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 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④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 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 模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 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以联合 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 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 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勘 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 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招投标 阶段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 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 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 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3)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均不能 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 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资质的认定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 不同专业工作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应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工 作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未承担联合体协议中 某一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不能按照其对应的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该专 业工作的联合体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作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 的,按照其最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该专业工作的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 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 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 体牵头人须为承担道路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 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06-16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 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 时间为2025-07-7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下载电子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 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 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 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 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 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 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 照。CA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 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 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 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 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 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按2转1或4009980000。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湘江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石门塘路15号旅游服务 中心201-6层 邮编:/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31-81868768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邮编:/ 项目负责人:周康 项目负责人电话:0731-84317978 项目组成员:周严韧龙、奉彦喆、彭伟 项目组成员联系电话:0731-84317978 传真:/ 电子邮件:/ |